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广东
-佛山市
业主单位
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 -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GC2024(GM)WZ0032
项目名称:高明区明城镇光明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 -光明辖区自然村公益事业建设和公共环境提升项目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2024年7月26日
原定开标时间: 2024年8月14日9时30分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价法)”第 42 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
修改为:
二、 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递交保证金截止时间 不 改变。
( 4 )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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