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主大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
询价采购
公告内容文档
项目概况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主大门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08日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2、项目名称: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主大门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20,000.00元
最高限价:715819.68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驻政采购-2024-07-5A
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主大门项目A包
720000
715819.68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本次采购内容为驻马店市第二人民医院主大门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6、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执行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根据驻财购【2022】15号文件规定实行承诺制);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有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且无在建工程(出具由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承诺书);
3.4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有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 信誉要求: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记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