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岸线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北
-武汉市
武汉市新洲区园林和林业局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岸线修复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28 15:12:43
发布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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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8-12 1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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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管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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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岸线修复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新洲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2日14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SY-JSZX--2024-013;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新洲区涨渡湖湿地自然保护区岸线修复项目
4、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 0116.519983 (万元)
6、最高限价: 116.271297 (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该项目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其投标报价无效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80 个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 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是中小微企业,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应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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