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职业中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
-宁德市
项目概况
宁德职业中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30号宁德福晟钱隆大第6幢1梯7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DJW-20240722023
项目名称:宁德职业中专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实训基地厨房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4.623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23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 15) 天内交货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一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应商可在采购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特定条件:合同包:1 国家强制认证要求产品(若有):投标人应承诺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要求(如3C、强制节能产品、信息安全产品等)或在此项下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承诺所投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要求的应在供货时向采购人提交产品符合国家强制认证要求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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