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大湖中学小卖部承包经营权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河源市
项目概况
连平县大湖中学小卖部承包经营权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河源市源城区红星路北边文昌路西边(114-115号第5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CZ2024HYC038
项目名称:连平县大湖中学小卖部承包经营权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本项目为:连平县大湖中学小卖部承包经营权项目。
2、项目预算:按实结算。
3、承包期: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政策变动,将以法律政策为标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受《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约束,响应供应商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执行。学校主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要求、本次磋商文件为依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出具声明函);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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