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
-石家庄市
石家庄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核字【2017】8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嘉盛新能源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石家庄生物质焚烧发电项目EPC总承包监理2、工程概况及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石家庄市无极县张段固镇齐洽村东3、项目性质:新建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阶段的监理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6、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7、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凡有意向的投标人须持以上证件一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及原件在规定时间内到无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极县水务局4楼)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恕不受理,投标单位应保证以上资料真实有效,如经调查有虚假资料,后果自负。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3-22至2019-03-28,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无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极县水务局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4-11 09:30,地点为 无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极县水务局4楼)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石家庄市无极县张段固镇 | 地址: | 石家庄市裕华区鑫科国际广场 |
邮编: | / | 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张君 | 联系人: | 米硕 |
电话: | 13832111117 | 电话: | 1853215502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2992004234@qq.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市中华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100764600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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