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增加工程变更项目
河北
-沧州市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2024年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增加工程变更项目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4年献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债)增加工程变更项目 已由 献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献发改投资〔20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献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献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灌溉排水与节水措施及田间机耕道路,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2 工程建设地点为:献县张村乡、临河乡、小平王乡。3工期要求:2024年11月底前完工4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5 标段划分:1个标段6(1)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 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并实行分散评标。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2)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3)平台使用费: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需缴纳平台技术服务费,根据,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收费标准,本项目平台使用费为900元;(4)招标代理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03】857 号文规定的方式收取,由中标人支付。(5)本项目监督单位:献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监督电话: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及相关文件要求,招标人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 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4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7-30 09:00 至 2024-08-05 09: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招冀成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19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经 CA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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