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924和972厂房改造项目采购公告
四川
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 江南 924 和 972 厂房改造项目 - 询价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简介
江南 924 和 972 厂房改造项目项目已由(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 £ 国拨 ¢ 自筹 £ 国拨 +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1 、项目名称:江南 924 和 972 厂房改造
2 、项目编号: ZHJZ-GC-GKXJ-24-0566
3 、项目实施地点: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江南厂区
4 、采购范围及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 1 )拆除 924 厂房、 972 厂房主体外搭建构筑物、 924 厂房和 972 厂房内停用设备;
( 2 )对现有 972 厂房进行水暖电讯等公用工程改造,满足高纯金属锂生产需要;
( 3 )新建供气系统,以汇流排型式为精炼系统供气。
5、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 1 日(实际开工时间以开工报告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9月30日(实际竣工时间以竣工报告为准)
6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采购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 项目经理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建造师或以上等级资质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 B 证。
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文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3.5 本次采购 不接受 (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且不得存在本采购公告 3.5 款所规定的情形。此外,联合体各方应满足下列要求: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联合体各方应在资质允许的范围内承担采购内容,但联合体各方资质应满足本采购项目要求。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6 其他要求:无
3.7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4 )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 6 ) 其他: (视项目要求添加)
3.8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投标廉洁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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