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市街道永旺村配套产业服务中心(产业振兴项目)施工
浙江
-宁波市
庄市街道永旺村配套产业服务中心(产业振兴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庄市街道永旺村配套产业服务中心(产业振兴项目)已由宁波市镇海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11-330211-04-01-835889,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永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招标人为宁波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6017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4278万元,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626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9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9155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永旺村阮氏祠堂东侧。 2.2 招标范围:建筑、安装(含电气、消防、暖通工程、给排水、抗震支架、智能化、光伏等)、基坑围护工程、市政景观绿化附属、充电桩等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 40128304元 。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 施工总工期:54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庄市街道永旺村配套产业服务中心(产业振兴项目)施工 (一)投标人: 3.1 具备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3.4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三)其他: 3.5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潜在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前应办理交易主体信息登记,具体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主体登记”栏目进行操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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