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高新区石塔110kV线路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
-安庆市
项目名称 | 安庆高新区石塔 110kV 线路工程项目 | ||||
项目编号 | H0GC24A08G120 | ||||
招标人 | 安庆高新吉电能源有限公司 | ||||
招标人代表及联系方式 | 招标人代表:王主任 联系方式: 需解锁 | ||||
最高限价 | 23586278.00 元 | ||||
代理机构 | 需解锁 | ||||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宜秀区置地?嘣弥行? 1708-1715 室 联系方式: 需解锁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2024 年 7 月 29 日 9 时 00 分 | 计划工期 | 720 日历天 | ||
被否决的投标人名称 |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 被否决的依据和原因 | 详见评标情况 一览表 |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中能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甲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一级、承修类一级、承试类一级) | 投标工期 | 720 日历天 | ||
地 址 | 合肥市经济开发区繁华大道 369 号(牵头人) | ||||
投标价(元) | 21635000.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 张浩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需解锁01900 | |||||
技术负责人 | 徐海花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 安徽省郎溪县鸿泰钢铁有限公司 220kV 输变电工程 EPC 总承包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安庆横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 投标工期 | 720 日历天 | ||
地 址 | 安徽省安庆市人民路 246 号(牵头人) | ||||
投标价(元) | 21825859.89 元 | ||||
项目负责人 | 郭勇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皖 需解锁20578 | |||||
技术负责人 | 孔平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 桐城国轩新能源有限公司 110kV 输变电 EPC 总承包项目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名 称 | 需解锁、镇华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 |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 | 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二级、承修类二级、承试类二级) | 投标工期 | 720 日历天 | ||
地 址 | 中国 ( 四川 ) 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一街 535 号 2 栋 40 层 1 号 (牵头人) | ||||
投标价(元) | 22187139.00 元 | ||||
项目负责人 | 毕忠奎 | 资格证书名 称及编号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
豫 需解锁02652 | |||||
技术负责人 | 范艳丽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获奖 | 无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无 | ||||
技术负责人获奖 | 无 | ||||
技术负责人业绩 | 无 | ||||
企业获奖 | 无 | ||||
企业业绩 | 1. 重庆云阳建全抽水蓄能电站施工供电工程 | ||||
公示时间 | 2024 年 7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 日 17 时 30 分 | ||||
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王顺宜、祁娇 ,联系电话: 需解锁 。 二、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庆市监督管理局监督检查科(联系电话: 需解锁 )提出投诉,在线方式投诉的,请访问安庆市服务网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 3 )被异议人名称; (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 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 5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 6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