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询比采购二次公告
山西
-大同市
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询比采购 二次 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评估(采购项目编号: JNC240-CG-240612985 SXZB-2406149311JNF1493/01 ),已由中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地煤益晟煤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会以党总支(扩大)会议纪要 [2024]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平台”(新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因我矿《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于2022年9月备案,2024年9月到期。按照晋应急发【2019】1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第二项第一条要求,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已满两年的需要及时再进行安全评估并备案。我矿需在8月份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备案。
2.2 采购范围: 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
标段(包)内容: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并通过评审、备案。
2.3服务周期 / 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 30日内完成报告编制并通过评审、备案
2.4服务地点:大同煤矿集团同地益晟煤业有限公司
2.5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按照晋应急发【2019】13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井工煤矿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和监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对我矿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通过评审、备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煤炭开采业);
3.3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采矿工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证或一级安全评价师资格;
3.4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 2021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编制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具备合同及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
供应商须提供能证明本次采购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发票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事业单位除外);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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