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人民医院医用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恩施州
宣恩县人民医院医用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7-31 14:3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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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8-23 09:00:00|
项目监管地:|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宣恩县人民医院医用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投标人客户端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3日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0b19053e98c01905e906c123e82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宣恩县人民医院医用检验试剂及耗材采购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11.39 (万元)
6、最高限价: 11.39 (万元)
7、采购需求:
本次采购为1个项目包,具体内容见附件
8、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需配送,据实结算。如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合同自动终止,采购人不承担投标人的任何损失:(1)中标金额使用完毕配送服务自动终止;(2)合同服务期满一年,即合同到期配送服务自动终止;(3)因国家或部门政策要求。或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则按照相应政策执行,配送服务自动终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内生产企业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凭证—限一类医疗器械);代理商投标的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或经营备案凭证(二类医疗器械);行政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所投产品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需承诺中标后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3)投标人须在湖北省药械集中采购服务平台成功注册;(4)投标人须具备经营体外诊断试剂的资质;(5)本项目各采购包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就采购包内所有的内容整体性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对应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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