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交换机、云平台管理网扩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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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交换机、云平台管理网扩容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谈判编号:CQGD4JT-2024-01)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交换机、云平台管理网扩容项目采购人为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重庆轨道交通4号线所需交换机、云平台管理网扩容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名称: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交换机、云平台管理网扩容项目。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按排产单下单后30日内进行交货。
2.3 采购内容:谈判物资清单详见 附件一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制造或供应能力的单位均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在注册
3.3 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4 财务要求:
(1)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且近三年(2020年-2022年度或2021年度-2023年度)无连续亏损,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轨道交通的二个及以上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5万元。
3.6 信誉要求:
(1)近三年内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2)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3)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4)不接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供应商;(5)不接受因不保供、质量、服务问题等不履约行为与采购人或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有纠纷待解决或法律纠纷的供应商;(6)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供应商;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为“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供应商;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7)不接受在重庆轨道四号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8)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自谈判之日起前三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自行填报行贿犯罪记录情况(格式自拟)。
注:信誉要求提及的近三年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3.7 其他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产品原厂授权书和原厂商售后服务承诺函;生产商以本企业产品参与响应,作为供应商无需提供授权(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申请;(3)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接受代理商申请。(4)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资料以证明符合以上资格要求。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4年07月31日到2024年08月05日4.2 获取方式:本项目实行线上电子招投标(详情仅对VIP会员、高级会员及询价会员查阅)附件下载
213888241722418171257.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