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奎县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
黑龙江
-绥化市
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HWZB-HLJ-2024-01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人民政府 以 望政函【 2024 】 101 号、望政函【 2024 】 102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及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招标人为乡村振兴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024年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批) ;
2.2建设地点: 绥化市 ;
2.3建设规模: 该项工程主要包括新建厚 200m m 碎石土基层共 1767.6 ㎡ ,厚 180mm 6%水泥稳定砂砾基层共 24741.4 ㎡ ,厚 200mm 抗弯拉强度 4.5MPa 混凝土路面共 31833 ㎡ ,路肩培土共 2143 m? ,以及拆除旧混凝土路面和软土换填碎石土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2.4招标范围: 施工招标,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2.5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08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20日,总工期: 55 日历天 ( 注: 上述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工期以甲乙双方合同签订为准);
2.6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 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
2.7 标段划分 :本项目 不划 标段 , 招标控制价: 7,669,868.9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其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或其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期间企业资质未处于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吊销或暂扣等处罚期内。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 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 三 个月 ( 2024年04月至2024年06月) 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证明(建办市函【 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 除外),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3. 3 拟派项目组织机构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投标人应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 2023〕2号)的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
3. 4 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 “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2)在近三年内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 均 无行贿犯罪行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 .html)出具的查询记录网页截图),投标人自行查询,查询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后,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 3)投标期间,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因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 4 )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
3.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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