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邢台及邯郸油库周界报警系统采购项目周界报警系统招标公告
河北石油分公司邢台及邯郸油库周界报警系统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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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石油分公司邢台及邯郸油库周界报警系统采购项目(WZ20240808-3431-8986-B1)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石油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周界报警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周界报警系统\1主机
1.00
套
包1-河北石油分公司邢台及邯郸油库周界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2
周界报警系统\1主机
1.00
套
包1-河北石油分公司邢台及邯郸油库周界报警系统采购项目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信誉、业绩良好,需提供不少于1份近两年(2022年7月至2024年7月)以来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代理业绩无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若项目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显表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原采购单位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并加盖原采购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提供合同、发票(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模块提供的发票信息)。
3.1.7 投标人须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资质,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
3.1.8 投标人承诺:安装后的整套周界报警设备与招标人所属油库现有摄像机实现报警联动功能,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9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设备交付并验收合格之日起,免费质保期不少于8年,设备质保期内承担设备零配件免费维修、更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0 投标人承诺:所供产品满足采购文件中的各项技术条件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1 投标人承诺:交货时间自订单下达后不超过20天。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2 投标人承诺:全天候24小时随时响应。提供指导一般性技术故障,自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提出解决问题措施方案;重大技术问题,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解决;需要派员服务时,自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派出人员到达甲方现场。特殊情况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无法修复的,保修期内要予以更换新设备或提供代用设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3 投标人承诺:在交易活动中,明确环境保护、资源节约、社会可持续发展等社会责任,优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节材等有利于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的原材料、产品和服务;满足招标人提出的标的物绿色包装、绿色运输方面的要求,确保供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绿色环保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14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5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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