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河北
-保定市
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 已由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高碑店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高发改复字〔2024〕9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碑店市水利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高碑店市水建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高碑店市肖官营镇、新城镇、辛桥镇、辛立庄镇、东马营镇、泗庄镇6个镇37个村庄及4个搬迁村庄。2.1.2 建设规模:本项目恢复重建受洪水威胁区域涉及路网、硬化建设156.44万平米,给排水61.66万米,污水处理站35座、路灯13535盏以及公厕、垃圾站、幼儿园、公共体育服务中心和老年人服务点、残疾人服务点、老年人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配套面积10525.35平方米。2.1.3 服务期限:资料齐全后30日历天完成。 2.2招标范围:高碑店市兰沟洼蓄滞洪区及受洪水威胁村基础设施水毁重建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财务要求:提供 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或之后新成立的企业,则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表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需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1年 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工程咨询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工程咨询合同被解除。 3.1.4其他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均不含分公司)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含分公司)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水利水电;水利工程;农田水利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5 09:00 至 2024-08-09 17:0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8-28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惠招标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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