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工程自购物资(注浆管)谈判公告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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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第16合同段项目项目自购物资谈判公告
竞谈编号:ZTSJ-Z4-05(四次)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项目轨道交通Z4线一期项目工程已由天津市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滨审批投准[2016]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组织单位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采购人为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天津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第1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注浆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竞争性谈判内容
2.1项目概况:轨道交通Z4线一期工程新城停车场,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开发区津晋高速北侧。共8个建筑单体,总建筑面积约4万平米,主要包括站场路基工程、轨道工程、站场附属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综合管网工程以及各生产、生活、功能性房屋的结构工程、建筑工程等工程。
2.2招标内容:物资名称、包件划分、交货地点等详见公告附表-1。
3.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注浆管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若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则无需分别提供)等相关资料;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厂家具有有效的制造许可证。年生产能力不低于5万米;且具有相应的满足产量要求的生产线。
3.财务能力:生产厂注册资金2000万以上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500万以上人民币。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2022年、2023年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如有),附表中必须包含1、资产负债表2、利润表3、现金流量表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如有)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如有审计报告)。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近3年(至少一份)由质量检验机构出具的具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其他无CMA标识的检测报告视为无效。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相关类型物资的供货、组织运输的经验;投标人具有近3年(2022年1月至今)相关类型物资或地铁项目良好供应业绩(至少一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供货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一份)。
6.履约信用:竞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的纳税信用证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两年(2022年1月至今)中不曾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扯: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资信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或履约合同(如有)。不接受天津泰达城市轨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股东方在限制交易名录内或被暂停供应的供货商投标。
7.其它: ① 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名单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② 不同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内投标时,存在相同联系人、相同联系方式、同一高级管理人员或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的,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相同、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相同、谈判保证金从同一账户转出等情况的一律按围标串标处置,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③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提供税务部门发布的纳税人资格证明; $\textcircled{4}$ 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在投标文件报价中明确供应品牌范围,并出具生产厂的代理授权书原件或代理商与生产厂的保证本项目供应数量的有效合同原件,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代理商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争性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竞争性谈判。
10.响应供应商必须提供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谈判承诺一致。
11.本次采购物资一包一投,同一供应商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
12.竞价人所提供的所有资质与证明资料扫描件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视为无效资料,需签字处应为手签,否则其谈判响应文件将会被否决。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使用虚假材料的,作废标处理,并列入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交易名单,同时扣除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4日到2024年08月08日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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