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吕梁段)全过程管理和科技管控项目的采购公告
山西
-吕梁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1411992024CGK00165
2、项目名称: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吕梁段)全过程管理和科技管控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9494500.00元
5、最高限价:29494500.00元
6、采购需求:根据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山西省自然资源厅 财政厅 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3〕34号)、《吕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吕梁段)实施方案的通知》(吕政发〔2023〕16号),山水工程要多方共同参与,加强科技支撑、数字化监管和后期管护。吕梁市山水工程需引入全过程咨询管理团队,科学有序推进项目立项、设计、招采、施工、巡检、日志、验收及档案管理等工作,并强化科技管控,充分运用基于效果和进度监测管理能力,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流域、全方位、全要素进行科技管控。
具体投标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规定为准。
7、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协助甲方通过山西省黄河重点生态区吕梁山西麓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的整体验收并配合完成移交工作。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8.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2联合体各成员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授权牵头人代表负责联合体成员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
8.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8.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生态环境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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