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庄安置房项目一期项目(二次)全过程造价咨询
河北
张家庄安置房项目一期项目(二次)全过程造价咨询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庄安置房项目一期项目(二次)全过程造价咨询 已由 邢台市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邢开行审投资备字[2023]1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河北诺辉置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诺辉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市新兴东大街以南、建业路以东 2.1.2建设规模:项目用地面积41829㎡,建筑总面积138440.13㎡,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94.42㎡,地下建筑面积 32745.71㎡;规划11 栋。本次招标范围为: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0.8万平方米,其中,主要建设-2+23F住宅楼3栋、-2+22F住宅楼1栋、-2+21F住宅楼1栋、-2+20F住宅楼1栋,1F配套建筑1栋,P1#、P3#配套公建2所,以及图纸范围内室外管网、绿化、道路等配套设施全部施工内容。 2.1.3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完成为止。 2.1.4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行业规范要求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预算审核、施工阶段跟踪审核、竣工结算审核等造价咨询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 ”税收违法黑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具体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3.1.3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2)在开评标过程中采用“双盲”方式进行评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05 00:00 至 2024-08-09 23:59 , 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惠招标”)自行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无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8-29 09:00 ,地点为 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