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能源公司2年(2024年-2025年)储能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公告
湖北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 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 综合能源公司2年(2024年-2025年)储能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进行 ✓ 竞争性谈判采购 □ 询价 采购 ,本项目 ✓ 采购人自主采购 □ 采购 代理机构 为:____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 。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
湖北能源综合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储能项目分为若干储能项目,全部位于湖北省内,主要以电化学储能为建设主体,包括储能相关的配、变电设施的综合性电站。服务期内储能电站总投资估算11000万元。
2.2主要工作内容
根据综合能源公司用户侧储能项目进展情况,造价咨询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项目建设工作要求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造价咨询单位须根据自身情况并结合市场行情对造价服务项目进行综合费率报价,费用据实结算。本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工作:
2.2.1根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编制招标控制价。
2.2.2负责全过程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等成果文件。定期提供咨询成果,实现过程结算;处理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
(1)工程进度款审核。设计变更单、另委单、现场签证单、认价单等单据进行审核,签署进度款结算相关文件。
(2)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出具工程结算书等成果文件。审查结算依据是否充分、真实、合规;审查工程价款结算、其他基本建设结算等是否真实、合法、准确,价款支付方式是否合法、合理;编制工程结算书。
(3)根据委托人要求,咨询人需参加委托人组织的内部结算工作会议,负责处理合同争议、合同索赔等结算问题。
2.2.3开展全过程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业务咨询。负责解答委托人定额、预规等技经方面的问题。
2.2.4配合审计和竣工决算工作。按照审计要求,负责协助完成委托项目的工程竣工审计工作;配合委托人进行工程竣工决算的编制。
2.2.5业主委托的其他工程造价相关事宜。
2.3服务期
委托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两年,以委托单上记载的日期为单个项目开始日期。
单个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期限:以委托之日起至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完为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以下条件需同时具备)
资质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电化学储能项目或机电安装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技术服务业绩。(应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工程结算书等成果证明材料);
人员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具有电化学储能或机电安装或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业绩,2023年6月以来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应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社保缴纳证明、合同扫描件及工程结算书等成果证明材料);
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
财务要求:2022年、2023年财务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扫描件);
其他要求:供应商不能作为其他供应商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联合体报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采购人 □接受 ✓不接受代理商报价。
4.供应商征集
本次采购采用 ✓ 公开征集 □ 部分公开征集 的方式确定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