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设备基础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采购公告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 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 二期 ) 工程施工设备基础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 询价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承建 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施工 项目,建设单位为 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人为 中国核工业华兴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备基础桩基及基坑支护 工程进行 公开询价 采购,诚邀有能力,愿意承担本工程的潜在应答人前来应答。
2.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采购项目名称: 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 ( 二期 ) 工程施工设备基础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 ;
2.2 建设地点: 镇江高新区长江路以北,龙门港路以南 ;
2.3 项目概况:
(1)重型厂房:重型厂房主要承担抽水蓄能机组主轴、顶轴、刚性磁轭、转子支架、定子机座、转轮、活门、分瓣阀体、顶盖、底环、座环、水斗转轮等关键大型零件的机械加工任务,以及导水机构等大型部件的装配任务。
(2)餐厅:餐厅为三层建筑物,其一层餐厅可满足300人同时就餐的需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后厨、库房、整备等功能性房间;二层为不同层级的就餐包房、自助餐区和员工健身房;三层为办公室休息区。
(3)研发中心:研发中心为8层小高层建筑物,建有人防地下室,兼做地下停车场。
(4)总图图纸内所含其它工程施工:厂区道路、停车场、人行道、运动场、路灯系统、棚库、临时道路与部件堆场、防雨廊道等。
2.4 本次采购范围: 哈电储能技术创新产业基地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设备基础桩基及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基础预制桩采购、运输、堆放、钻孔灌注桩施工、钢筋笼绑扎、预制桩施工、桩顶处理、截桩、施工机械进出场及安拆,图纸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工程及施工过程中的签证变更等以及其他零星工作。
2.5 本次采购工程计划工期:6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8月31 日 ;以甲方发出的书面开工令/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10月 30 日 。
2.6 质量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法人委托的独立经营单位(同一法人仅能委托一家);
2、应答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核集团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应答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报价的仅保留一家单位。
(7)不接受目前处于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采购人“供应商黑名单”、“供应商灰名单”当中,或者被暂停应答资格的企业应答。
3、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方式。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5、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存在串通投标或串通报价等恶意行为的,“供应商黑名单”,取消该供应商参与公司范围内采购活动的资格,处罚期限原则上为3年。
3.2 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
2、应答人应当具备 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资质;
3、应答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4、 管理人员配置(提供项目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等3-5名管理人员的证书及对应社保证明);
5、工人配置(提供2-4个工人证书、对应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6、应答人经营能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7、应答人自有机械设备清单(含设备数量、规格型号等信息);
8、应答人应当具有承接同类项目的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等至少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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