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港口发展中心泉州港航道专项养护疏浚监理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福建
-泉州市
项目概况
泉州港航道专项养护疏浚监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泉州市普济路168号3幢306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BW-2410433004-1
项目名称:泉州港航道专项养护疏浚监理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59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590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进口产品:无。
节能产品:无。
环境标志产品: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2.相关资质:供应商须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