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浦区隆昌路701号3号楼修缮装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杨浦区隆昌路701号3号楼修缮装修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7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0000240701111950-10130679
项目名称: 杨浦区隆昌路701号3号楼修缮装修项目
预算编号: 8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2006357元 ( 国库资金:2006357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940718.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杨浦区隆昌路701号3号楼修缮装修项目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2006357.00
简要规则描述: 延吉新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系上海市城管执法系统规范化中队,但目前所的使用办公和业务用房远低于《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规定》(沪城管执〔2021〕53号)中关于规范化中队办公和业务用房的要求,且缺少与规范化中队建设所配套的诸如文书档案室、暂扣物品存放室、勤务指挥室等用房。办公和业务用房问题已严重影响中队日常工作开展和制约队伍建设,同时面临市城管系统规范化中队复查摘帽风险,亟需调整至隆昌路701号三号楼,更换场地以期更好发展。详见技术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至项目结束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预留份额措施,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评审时中小企业产品均不执行价格折扣优惠 。(2)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并将其视同小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网站上查询为准,且未担任其他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本项目仅面向中小企业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