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安康市
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后台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1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F-2024246F(1)
项目名称:汉滨区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 43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43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合同包2(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
合同包预算金额: 82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820,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合同包2(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合同包2(2024年安康市汉滨区坝河镇、茨沟镇、大河镇、关家镇、洪山镇、沈坝镇、谭坝镇、晏坝镇、瀛湖镇、中原镇、紫荆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改造提升)勘察设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自然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非法人单位参照执行。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经审计的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或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至少一个月已缴纳的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0.供应商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11.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水利工程或农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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