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24-2025年度校园园林绿化培植养护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吉林
-吉林市
项目概况
北华大学2024-2025年度校园园林绿化培植养护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雾凇中路中凯家博汇37号楼15层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CXZB-20240723-59
项目名称:北华大学2024-2025年度校园园林绿化培植养护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7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27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北华大学各校区所有乔木、灌木、绿篱、花卉以及草坪按标准进行培植养护管理(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6)《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投标人,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财务要求:应出具近三年(2021年至2023)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4年新成立企业需提供当年银行出具的公司资信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2021年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4)供应商应提供近一年完税收据,证明纳税情况(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据或银行入账单为准),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6)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7)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查询);(8)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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