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煤集团泽州昌都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山西
-晋城市
山西晋煤集团泽州昌都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化系统采购项目(第2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NB163-ZB-24071106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晋煤集团泽州昌都煤业有限公司采煤机、智能化系统采购(重新)业主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晋煤集团泽州天安昌都煤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 “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 |
---|---|---|---|---|
001 | 火灾监测系统 | 套 | 1 | 详见技术要求 |
003 | 灾害综合防治系统 | 套 | 1 | 详见技术要求 |
004 | 单兵装备及其它智能化系统 | 套 | 2 | 详见技术要求 |
交货地点:昌都煤业
交货期:双方签订合同后 45天供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须 为所投货物的生产制造商或者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
3.3.001标段: 火焰传感器、烟雾传感器、本安型灭火监控主机 /分站、本安型控制箱投标时需提供安标证和防爆合格证
003标段: 矿用本安型稳压电源投标时需提供煤安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
004标段:智能手表、智能矿灯投标时需提供煤安标志证书和防爆合格证
3.4.投标人业绩要求:需提供近3年内1项供货业绩。
近三年指: 2021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日期在此期间)
类似业绩指:所投标段对应货物的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供货合同、发票。
注:与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发票上要体现货物名称。扫描件的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不含税金额须清晰可查。
3.5.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以上两个网站的查询结果;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提供信誉承诺书】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