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机动车尾气监管与遥感监测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安徽
-池州市
项目概况
池州市机动车尾气监管与遥感监测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池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CZB32024013
项目名称:池州市机动车尾气监管与遥感监测系统运维及升级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130.00万元
最高限价: 130.00万元
采购需求: 1、以池州市机动车尾气检测监管系统或机动车遥感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为中心,对池州市现有机动车各监管平台进行整合优化,形成综合监管平台,融合、用活各业务系统中的数据,构建移动源的监管闭环;2、去除机动车遥感监测及信息发布系统所建立的数据库,由I站将不合格车辆数据直接推送至M站,完善IM制度规定的流程;3、打通机动车尾气检验监控系统跨地市数据共享的通道,建设超标数据共享功能和邻近地市检测车辆统计功能模块,形成铜陵、安庆、池州3市机动车环检数据互联互通;4、将现有的业务系统迁移至政务云,进而保证池州各地县生态环境部门顺利访问各系统平台;5、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在线监控、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控、工矿企业车辆冲洗、大宗物料企业重污染天气移动源管控落实等信息化监管功能;6、应用创新防作弊手段,新增黑烟自动识别预警、数据多维印证等功能,加强检验过程数据分析,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检验机构信息化监管水平。。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建设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开始 120日内完成;项目服务期为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运维服务期,运维服务期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号)规定执行。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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