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漕镇第二专职消防队、纪王村微型消防站房屋改造修缮工程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
项目概况
华漕镇第二专职消防队、纪王村微型消防站房屋改造修缮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9日 13: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310112106240802119349-12139948
项目名称: 华漕镇第二专职消防队、纪王村微型消防站房屋改造修缮工程
预算编号: 6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1104670元 ( 国库资金:1104670元;自筹资金:0元 )
最高限价(元): 包1-1103712.44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 华漕镇第二专职消防队、纪王村微型消防站房屋改造修缮工程建安费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104670.00
简要规则描述: 第二专职消防队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纪王村微型消防站三层建筑面积约300平方米。本工程主要对2处建设点位房屋进行改造修缮,工程内容涉及门头修建、室内修缮等项目
合同履约期限: 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若供应商未主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视为不适用以上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该项目负责人以在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询为准,在册且无在建项目记录(同一工程分期施工的除外);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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