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城区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山东
-济宁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任城区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 .jsp#/home)或济宁市任城区公共资源交易:4430/RenCheng)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 9点 30分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 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省网 ) SDGP370811000202402000100
(市网) RCBM-2024-G0007
2 、项目名称:任城区学校 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3 、标包划分及预算金额:
A包: 任城区 安居第一中学( 94.192万元/年)、 任城区 安居第二中学( 28.188万元/年),合计122.38万元/年;B包:唐口中学 100.92万元/年。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采购需求:本项目为 任城区学校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内容为餐饮管理服务(包含服务人员工资、餐饮设计、制作、食品配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堂餐厅消杀保洁等全部工作),详见第三章项目说明。
6、合同履行期限: 2024年9月1日至2027年1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具备服务能力的投标单位;
2.2、投标单位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2.3、投标单位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4、一个投标单位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如果投标单位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国有控股公司除外)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4.1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2.4.2 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4.3 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2.5、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2.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截止到开标当日,投标单位(含法定代表人)未被各地人民法院、税务等国家行政机关列入失信名单或诚信黑榜。(投标单位不必提供证明);
2.9、投标单位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10、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 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等行政处罚);
开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评审小组通过 “信用中国”及“”查询)。
2.11、分公司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由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授权书中应明确分公司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所能代表总公司行使的权利、义务及相关资质的使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参与本项目,不必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2.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
注: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单位可以响应本项目的多个包,但是只能中其中一个包,前一包的中标单位不可再中下一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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