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房及相关工程HQZF-2标段普通照明灯具、消防应急与疏散指示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浙江
-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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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房及相关工程HQZF-2标段普通照明灯具、消防应急与疏散指示灯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DJW2024-104
1. 招标条件
1.1 1 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房及相关工程HQZF-2标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物资资金来源为采购人获得的工程款,工程所需物资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杭衢铁路房建2标项目经理部依据《关于新建杭州至衢州铁路建德至衢州段站房及相关工程 HQZF-2 标段灯具申请计划的批复(电建物计划2024-82)》实施公开采购。
1.2组织形式
在二期(http:// 实施公开招标采购,对投标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工程概况
江山站、建德南站、龙游北站等三个站房及相关工程(含建德南站、龙游北站铁路停车场)、站区生产生活用房(不含四电用房)等,全线范围内岗亭。建德南站站房建筑面积 $5985~\mathsf{m}^{2}$ ,雨棚建筑面积 $\scriptstyle10510\ m^{2}$ ,铁路停车场 $10000~\mathsf{m}^{\mathrm{{\scriptscriptstyle~2}}}$ ,生产生活用房及相关设施(不含四电用房)建筑面积 $6868~\mathsf{m}^{2}$ ;龙游北站站房建筑面积 39$98~\mathsf{m}^{2}$ (另含架空层 $3150~\mathsf{m}^{2}$ ),雨棚建筑面积 $8025~\mathsf{m}^{2}$ ,铁路停车场 $5000~\mathsf{m}^{\mathrm{{\scriptscriptstyle~}}}$ ,生产生活用房及相关设施(不含四电用房)建筑面积 $1513~\mathsf{m}^{2}$ ;江山站站房建筑面积$14998\mathsf{m}^{2}$ ,雨棚建筑面积 $8594~\mathsf{m}^{2}$ ,生产生活用房及相关设施(不含四电用房)建筑面积 $\mathrm{1271m^{2}}$ 。项目建设单位为杭衢铁路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第四勘察院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济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建德南站)、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龙游北站)、北京中铁诚业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江山站);由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杭衢铁路房建 2 标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 2022 年3月15日,竣工日期2023年11月17日。
2.2采购内容及包件划分
本次采购物资为普通照明灯具、消防应急与疏散指示灯具,共两个包件,具体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收货单位等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表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普通照明灯具(一包件)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1.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1.4 财务能力:近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年销售额不于500万元,提供近二年(2021、2022 年度或 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5 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确保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5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带有CMA、CNAS标识,物资名称相同规格型号不同的提供其中一种型号的即可);所有灯具均需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产品资料随货同行,能够保证可追溯。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所有灯具均需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1.6 供货业绩:近三年(2021-2023)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合同额或结算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1.7 履约信用:近三年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 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需附查询截图。
3.1.8 其他要求:保供措施完善、可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3.2 消防应急与疏散指示灯具(二包件)
3.2.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有投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并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
3.2.2许可和认证:投标产品如在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提供有效的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3生产能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划,有多条投标物资生产线,能确保按需要组织生产、供应、交货。
3.3.4 财务能力:近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生产商的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销售额不低于1000万元,提供近二年(2021、2022 年度或 2022、2023 年度)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5 质量保证能力:组织机构健全,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确保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能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格书及现行国家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和CNAS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近5年内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带有CMA、CNAS标识,物资名称相同规格型号不同的提供其中一种型号的即可);智能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应具有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及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颁发的型式认可证书,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持有所代理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确保产品质量及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所有灯具均需通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6 供货业绩:近三年(2021-2023)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供货履约良好,提供单项目合同额或结算额在 100 万元以上的三个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资料(供货合同或结算证明资料等)。
3.2.7 履约信用:近三年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 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需附查询截图。
3.2.8 其他要求:保供措施完善、可行,能够提供优质服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截止时间:2024-08-14 16:00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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