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水县供销合作总社第三轮农药零差率配供主体项目采购公告
江苏
-盐城市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JSZC-320921-YCYX-G2024-0002
项目名称: 响水县供销合作总社第三轮农药零差率配供主体项目
预算金额: 300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024-2027年农药配供总额的20%
采购需求: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章 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三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无需提供)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注: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农、林、牧、渔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 http:///zcfg/mof/201310/t20131029_3587674.htm)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注一:如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距开标时间不到 1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或事业单位等非企业法人,则无需提供上述1.3、1.5两项,本文件中所需法定代表人相关材料、盖章及签字等可用供应商相关负责人的相应材料代替。
注二:响应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中均须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须清晰可辨,若有缺失或不清晰,将导致投标被拒绝且不允许在招标开始后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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