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2023年度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项目-体外循环设备招标公告
广东
-佛山市
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2023年度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项目-体外循环设备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东省政府采购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30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S2024(NH01)XZ0011
项目名称:广东省人民医院南海医院(平洲医院)心血管病大楼建设项目-2023年度购置部分医疗设备项目-体外循环设备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5,4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人工心肺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6,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90 个工作日内;如因采购人场地未能达到设备要求的安装条件或其他不可控因素而导致不能按期收货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另行商定交货时间。
采购包2(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 5,6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180个工作日内;如因采购人场地未能达到设备要求的安装条件或其他不可控因素而导致不能按期收货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另行商定交货时间。
采购包3(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
采购包预算金额: 1,8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个工作日内;如因采购人场地未能达到设备要求的安装条件或其他不可控因素而导致不能按期收货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另行商定交货时间
采购包4(有创呼吸机):
采购包预算金额: 2,000,000.00元
本采购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个工作日内;如因采购人场地未能达到设备要求的安装条件或其他不可控因素而导致不能按期收货的,采购人中标人双方另行商定交货时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要求:投标截止之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出具的,能够清晰反映供应商的商业信誉情况,如成立时间不足6个月的,按成立时间提供,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应另附开户许可证(无开户许可证的,可提供由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章)),成立不足一年的单位可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一月份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提供承诺函或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详见附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人工心肺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2(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仪)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3(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采购包4(有创呼吸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如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提供对应的书面声明函。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本项目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人工心肺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即经销商):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主动脉内球囊反搏仪)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即经销商):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连续性血液净化装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即经销商):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有创呼吸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1)如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2)如投标人为经营企业(即经销商):所投产品如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扫描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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