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辽宁
-鞍山市
业主单位
项目概况
( 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辽宁政府采购网)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16日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计划编号: JH24-210300-09040
项目编号: BZ2407142-1
项目名称: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通勤车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 001
预算金额: 788,900.00 元
最高限价: 788,900.00 元
采购需求: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通勤车租赁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 年(每年按 365 天计),在保证预算前提下,第一个服务周期达到采购人要求,则可以续签,合同一年一签,累计服务期限不超过 3 年。如达不到采购人要求,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具体以与鞍山市精神卫生中心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
本项目( 是 / 否 )接受联合体: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 2020 〕 19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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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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