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汽车工业学校录播室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亳州市
一、项目编号:
BZMC2024CG147 号
二、项目名称:
亳州汽车工业学校录播室建设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需解锁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包河区经济开发区内蒙路与沈阳路交口东南角龙谷园研发楼第 5层
成交金额:人民币大写柒拾陆万叁仟捌佰捌拾元整( 76388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 86寸一体机、数字音频处理器、全频扬声器等 品牌: BOE、TC等 规格型号: P86EB、MT1616、LT-306Ci等 数量: 1套、1台、4只等 单价: 13800元、16000元、3000元等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潘志来、徐峰、薛信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 11458元。代理服务费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公告发布日期、询价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供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1. 采购方式: 询价
2.公告发布 日期 : 2024年8月2日
3.询价 日期 : 2024年8月8日
4.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 询价通知书 要求
5. 业绩:本项目未作要求
6. 信誉:本项目未作要求
7. 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未作要求
8. 供应商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 供应商 评审得分与排序:
10. 供应商 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8月21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 4)事实依据;
( 5)必要的法律依据;
(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蒙城县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 需解锁
(五)成交通知书
成交 供应商通过亳州市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领取 成交 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亳州汽车工业学校
地址: 亳州市蒙城县濮水路 241号
联系方式: 需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需解锁
地址:亳州市蒙城县望月路与八蔡路交叉口处南华苑综合体南三楼
联系方式: 需解锁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电话: 需解锁
十、
1.询价通知书
2.分项报价表
3.供 应商评审得分与排序
4. 供应商最终报价与评标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