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资格后审公告
江苏
-南通市
通州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通州区城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通高新管审[2023]49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 。受建设单位委托,集中建设单位为 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人为 南通市通州区金新街道办事处、南通华山实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建设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筹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 位于南通高新区金欣路东侧、康富路南侧地块 。
2.1.2 建设规模: 用地面积约5587平方米;新建建筑面积约7551.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约6822.77平方米,地下建筑约728.63平方米;设有床位50张 。
2.1.3 合同估算价 : 约5026万元
2.1.4 工期要求: 4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2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节点工期要求:2025年1月20日前所有楼栋主体结构封顶(若在2024年9月1日前开工则执行此节点工期,否则节点工期同步顺延)。
2.1.5 质量要求: 合格。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建设1# 城南卫生服务中心楼、2# 附属设施楼等(包含桩基、基坑支护、土建、装修、安装、智能化等),同时建设室外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榨东横河护岸及公用管网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全部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如下:
( 1 )拟派项目负责人 必须具有有效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特别提示: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 〕 40 号)文件要求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 180 天,但使用时限距注册专业有效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不足 180 天的,使用时限截止日期以注册专业有效期截止日期或建造师满 65 周岁当日为准。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 2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 3 )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自有人员 [ 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与其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和投标人(或投标人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 。
( 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2021 年1月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以来,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投标企业任职期内完成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不少于6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工程施工项目并担任项目负责人。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
① 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竣工验收证书须同时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盖章),三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上述三项证明材料未能充分证明上述业绩要求的,则须另外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指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②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出具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书三项资料中需有材料能体现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若多项材料均载明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的,则载明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同一人。若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则投标人应当另外再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以及该工程业绩属于该项目负责人的证明材料。
3.3 近 2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 1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 3 个月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 5 年内(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推),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
3.4 投标人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5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6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 2022 〕 2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未处于不合格状态。
3.7 投标人不存在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未尽之处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的“资格评审标准”。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4 年 8 月 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或国信 CA 或 CFCA ”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 - 投标保证金数额:伍拾万元整(缴纳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 投标 截止时间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 日 9 时 30 分。
6.2 提交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评标入围方法为全部入围方式。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评标 方法
本工程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两阶段评标)、定标采用票决法的评定分离办法。
( 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程序:两阶段评标。
① 两阶段评标
第一阶段:商务技术文件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先对各投标人进行初步评审,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文件(包括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进行详细评审。按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 业绩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并按以下原则评审出进入第二阶段(即价格标)开标评标的投标人:当投标人超过(或等于) 12 个的,取前 9 名进入第二阶段(下同);投标人为 9-11 个的,取前 7 名;投标人为 8 个及以下的,取前 5 名)。
注:若有得分相同且影响到进入第二阶段投标人数量的,则由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进行排序:
A 、投标人业绩打分点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B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打分点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C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推荐排序。
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人名单一旦确定,评标结束前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由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排名在后的投标人递补。
第二阶段:报价文件开标评标(仅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注意事项:“评标办法中所需投标人提供的需在诚信库(即主体信息库,后同)备案的证明材料(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中规定的“需从诚信库中获取的材料”)一律从经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企业诚信库导入投标文件中的相应模块作为评审依据,否则在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认可,无需在诚信库备案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可将其原件清晰彩色扫描并直接上传于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中,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扫描件模糊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尚未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诚信库备案的投标人应在编制投标文件之前尽快办理”。
② 分值构成及评审因素
③推荐中标候选人(公示时不排序)
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应遵照以下原则:
A 、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已经载明的初步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审查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凡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作否决投标处理,不进入后序评审;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达不到规定数量的,招标人须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B 、 评标委员会对进入第二阶段评标且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将从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投标报价等方面综合评估,若有效投标人> 5 家,按总得分从高往低推荐前五名为中标候选人(不排序);若有效投标人≤ 5 家时只需确定前三名(不排序)。各投标人总得分 = 商务技术标得分 + 价格标得分,若总得分相同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排序;若投标报价亦相等的,则以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得分高的优先排序;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得分仍相等的,则由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记名票决推荐排序。
C 、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
)定标办法
①定标委员会按照苏建规字【 2023 】 2 号文“关于印发《关于在全省国有资金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中推进“评定分离”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依法组建,定标委员会由 7 人组成,其中招标人 5 人,区相关部门抽取 2 人;招标人建立的定标成员库应报南通市通州区数据局。
②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10 日内召开定标会。
③定标采用票决法定标:票决法是指定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定标标准对各中标候选人进行评价比较后记名票决(即由各定标委员会成员对所有进入定标程序的投标人择优投票,每个定标委员会成员推荐其中一家最优的单位,并写出推荐该单位的理由),并确定得票数最多的为中标人;当得票数相同无法确定中标人时,应当对得票数相同的单位再次票决。
④定标因素(以下资料在定标会召开前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至指定地点):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结合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以及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
A 、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B 、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奖项荣誉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C 、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
D 、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E 、投标项目负责人所承担的类似规模工程业绩,获得奖项荣誉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
F 、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的配置情况;
G 、招标人对定标候选人可能进行考察、约谈的记录(若招标人进行,此项同时作为定标因素);
H 、其他材料。
注:招标人在定标前可能对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考察。经考察,定标候选人投标所用业绩等弄虚作假,或是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招标人应如实记录并提交定标委员会参考。招标人定标前组织考察的,定标会议时间可以适当推迟。
⑤ 定标结果公示:定标工作完成后的 3 日内,对定标结果公示,公示期 3 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单(有排序、全部排名)、定标时间、定标方法、拟中标人等内容。
⑥ 评、定标时如遇特殊情况,经评、定标委员会研究决定或处理,处理结果概不向投标人解释。本评标办法的解释权属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定标委员会。
其余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