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怀宁段)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
安徽
招标公告
业主单位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怀宁段)招标文件疑问的回复
001号
各 潜在 投标人:
“大沙河后续防洪治理工程(怀宁段)(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2GC24A07G058)”招标文件疑问及回复如下:
一、疑问及回复
1、问:1、招标文件原文良好行为记录中提出: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获奖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获得“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得 2 分;获得 “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的,每具有 1 项得 1 分;获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的,每具有 1 项得 0.5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 奖项颁发单 位为某某有限公司,颁发单位为省部级单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2、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评分标准表第六条项目管理机构第 1条项目经理获奖要求作为主要贡献人承担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获得过“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优质工程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行业优质工程(奖)的,得1分。获奖情况以项目经理荣获的奖励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我公 司提供的项目经理获奖的项目担任的职位为技术负责人,是否符合该项要求 ?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3、请问我公司拟委任项目经理具有的技术负责人业绩是否能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加分项业绩使用?
答: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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