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幸福二路明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湖北
-武汉市
武汉市江岸区水务和湖泊局幸福二路明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11 10: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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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项目开标时间:2024-09-02 14:00:00|
项目监管地:|
阅读次数:【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8a84839c90fdd4be019126a06dd80004
2、采购计划备案号:
3、项目名称: 幸福二路明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 0150.000000 (万元)
6、最高限价: 150.000000 (万元)
7、采购需求:
幸福二路明渠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服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 本工程的项目代建管理周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具备使用条件并完成资产交付、审计备案,直至项目结束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0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具有国家相关主管部门认定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④具有主管部门核发的可从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的批文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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