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文化博览园建设项目一期-展销中心工程(奉化区LJ-01地块)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浙江
-宁波市
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文化博览园建设项目一期-展销中心工程(奉化区LJ-01地块)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文化博览园建设项目一期-展销中心工程(奉化区LJ-01地块)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已由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代码2307-330213-04-01-219942批准建设,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奉化区泓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波市奉化区泓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奉荣建设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3770万元,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为水蜜桃展销中心,总用地面积105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190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14556.4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343.52平方米)。建设地点:萧王庙街道云集路以北,桃林路以西。 2.2招标范围: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文化博览园建设项目一期-展销中心工程(奉化区LJ-01地块)空调设备的供货、运输及装卸、调试、检测、验收通过、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及保修等。 招标控制价: 430.8485万元。 2.3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期:接招标人书面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工期:满足总承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安全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宁波市奉化区水蜜桃文化博览园建设项目一期-展销中心工程(奉化区LJ-01地块)空调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 3.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具有投标产品制造或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提供投标货物(本项目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如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如代理商和制造商以同一个制造商的品牌及型号就本项目进行投标,则招标人都将拒绝);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website/home)自行下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4011/gbweb/login)。 5.2 逾期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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