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红华标准阀门采购公告
四川
-成都市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 四川红华标准阀门 - 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项目简介
本采购项目 四川红华标准阀门 已由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 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采购物项 15 项,计划序号 1 、 2 、 3......17 ,如下表所示:
采购范围表
验收及质保期要求等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2.2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60 日内完成采购物项到货。
2.3 交货地点:四川省峨眉山市买方指定现场。
*2.4 货物质量及验收标准: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合格证且符合技术规格、重要参数等要求,产品外观无明显缺陷。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采购及组织能力,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采购相关内容。
3.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3.3 其他要求:无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 1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 2 )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 5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 6 )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关系、管理关系。
3.5 保密及廉洁要求
供应商须遵守采购人的保密要求(见保密承诺函),并须遵守相关廉洁要求(见廉洁承诺函)。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响应者,请于 2014 年 8 月 12 日下午 16 时 00 分至 2024 年 8 月 17 日下午 17 时 30 分 ( 北京时间,下同 ) ,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 (https:// )完成本项目的报名,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任何未在平台完成注册报名并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其响应将被拒绝。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8 月 20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四川省峨眉山市佛光东路 800 号四川红华实业有限公司总部办公区辅楼 210 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可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响应文件(地址见 5.1 ,联系人及电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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