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海资往来款项、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等专项审计项目
发布时间:2024-08-12竞争性谈判
业主单位
| 资格条件 |
1. 响应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响应人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响应或者未划分项目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4. 响应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5. 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应具有电力行业项目至少3个审计服务合同业绩,其中须至少1个电厂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的合格业绩。需要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封面、采购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或者其他可以证明满足合同业绩的相关材料。 6. 响应人须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审计中介机构备选库内会计师事务所。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
| 采购清单 |
| 序号 | 采购人 | 计划名称 | 税率 | 采购范围 |
| 001 | 中国华电海外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往来款项、采购及固定资产管... | 0%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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