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公安局高坪区分局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项目(二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四川
-南充市
业主单位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包1:
更正为:
采购包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130320240000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南充市高坪区清溪和龙门派出所建设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08月0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2024-08-14,更正为:2024-08-15。
第五章评标办法
采购包1:
更正为:
采购包1: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2024年08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2.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联系股室: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87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4.技术要求以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投标(响应)管理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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