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40吨燃煤锅炉及附属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甘肃
-张掖市
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 -40吨燃煤锅炉及附属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 A99-12620000224333349J-20240812-050901-7
招标编号: GSHJ2024-086
一、招标条件
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 -40吨燃煤锅炉及附属工程第二次,项目业主为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40吨燃煤锅炉及附属工程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受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40吨燃煤锅炉及附属工程第二次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前来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单位: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2.2项目名称: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40吨燃煤锅炉及附属工程第二次
2.3 项目地点:甘肃省张掖市山丹县清霍公路8.5公里处(山丹县芋兴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厂区)
2.4 招标范围:马铃薯产业提升项目-40吨燃煤锅炉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项目需求)
2.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6设备制造到场时间: 110 日历天。具体开始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厂家或供应商;
3.2 投标人 为制造商时,须具备有效的 B 级及以上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提供锅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且锅炉制造商需满足上述关于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并提供制造商相关证明文件(须提供锅炉制造商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锅炉制造商公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 2021-2023 年度)合法 的财务报告 ;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 自成立以来 合法的 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须 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
3.4 投标人近三年(指 202 1 年 7 月 1 日至今)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5 投标人需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任意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3.6 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
3.7 投标人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记录失信名单,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此次投标(提供自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网上查询截图);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审查办法 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
4.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4.2 获取方法: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 “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我要投标”的起止时间要求如下:请投标人于 202 4 年 08 月 12 日 18 :00时至 202 4 年 08 月 17 日 18:00 时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 n×24小时,n≧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项目的开评标活动通过 “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开评标系统” ( . gov.cn/0penTender/login )进行,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该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招标文件”; 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来固化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文件 HASH 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5.2网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 4 年 09 月 04 日 9 : 00
5.3网上开标系统网址:( . gov.cn/0penTender/login )
5.4开标地点: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一坐席(线上开标)
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 68号。
注:各投标人自行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并认真学习《网上开评标工作指南》,并按其要求参加投标有关工作。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获取文件失败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