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大道(新安江路-裕溪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安徽
业主单位
东风大道(新安江路-裕溪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东风大道(新安江路-裕溪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肥东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肥东县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2407-340122-04-01-829447
1.4招标人: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5项目业主:肥东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1.6资金来源:其他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东风大道(新安江路-裕溪路)维修改造工程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ADDBZ00187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ADDBZ00187
2.5 建设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
2.6 建设规模:道路北起新安江路,南至裕溪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本次维修改造主要为行车道维修改造、人行道翻建、雨污水管网系统改造、道路增设中央分隔带、部分绿线内提升改造、出入口改造等。
2.7 建筑安装工程费/工程概算投资额:28675.09万元
2.8 监理服务期限: 30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排水、照明、绿化、管线综合、交通标志标线、电力(土建)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本项目为该工程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服务期具体为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工程延期监理费用不调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项目的全部施工、竣工验收、工程审核、移交等的全过程监理服务。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包括对业主委托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方案、检测内容、检测费用的审核)等委托人要求的内容。
2.10 项目类别:工程服务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合同估算价:356.21万元
2.13 其他: 无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或住建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 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1.4 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无。 3.1.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 1 )开标日前(含当日) 6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0 分的; ( 2 )开标日前(含当日) 12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15 分的; ( 3 )开标日前(含当日) 18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0 分的; ( 4 )开标日前(含当日) 24 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 25 分的。 3.1.6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4.4 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无。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08月13日 至2024年09月02日10:00。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4009980000。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9月02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资 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固定价格)。(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 开标时间及地点
8 .1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10时00分
8 .2开标地点: 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深秀路2号肥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C区4楼7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云上开标大厅”方式开标
9 .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 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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