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招商物料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
-延安市
2024年度招商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6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DCGDL-2024-055
项目名称:2024年度招商物料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3,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招商物料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 543,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 543,000.00元
本合同包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招商物料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 ②《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⑤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延安市新区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招商物料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③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④须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3年)或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⑤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纳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⑥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已缴纳的任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⑦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单位及法定代表人的查询截图),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截图); 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⑨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