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2024年全体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广东
-汕尾市
项目概况
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2024年全体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汕尾市区汕可路碧桂园时代城都荟小区十七栋15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20240807-C
项目名称:汕尾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2024年全体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86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9.86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说明:
本项目预算总额为人民币29.86万元。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
采购具体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响应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不是总公司参加报价的,须提供授权书。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评审委员会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响应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5)供应商须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的正式保险机构;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6)其他要求:1)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已报名登记并成功获取本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