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100万立方/天液化天然气项目通汇公司LNG二期项目H型钢采购招标公告
涪陵液化天然气(LNG)工厂二期项目钢结构采购预案采购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涪陵液化天然气(LNG)工厂二期项目钢结构采购预案(WZ20240909-0101-9562-B1)招标人为重庆中石化通汇能源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通汇公司LNG二期项目H型钢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备注
1
热轧普通碳素H型钢
1.00
批
包1-包1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须承诺:订单下达20天内,物资送到现场,如接到紧急订单,需在5天内,物资送到现场,如接到零星小额订单,不得推脱,必须在订单要求的到货周期内到货。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7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当月或上月投标品种类库存量汇总报表(由计算机管理系统导出的库存规格、数量及汇总吨数的统计表),报表须能体现投标品种类库存量汇总50吨以上(含)。
3.1.8 仓储面积达到3000平方米(含)以上(提供产权人为投标人的产权证明或承租人为投标人的租赁协议,如提供租赁协议,租赁协议到期日需不早于2024年12月31日,否则不予认可)
3.1.9 投标人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真实、有效。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或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10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请注册并升级VIP会员或高级会员,查看投标方式
款
付费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