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购置执法车辆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辽宁
-大连市
项目概况
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购置执法车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M202408008
项目名称: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购置执法车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87663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87663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中心购置执法车辆1台。 (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完成供货并验收通过。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供应商需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
(2)中小企业是指《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中规定的中小企业单位,本项目为货物采购,要求货物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货物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规定的“ 批发和零售业 ”。
(4)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