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
-济南市
济南市第四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建议书编号): SDGP370100000202302001600
项目名称: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次招标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00000.00 元,其中:B包 口腔锥形束CT1台 800000.00 元。
采购需求: 现对本项目B包进行公开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投标人自报最短交付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项目,政府采购政策执行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持有合法营业执照,且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内容; (2)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8 号)的规定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产品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投标人须按照《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 号)的规定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附表,需提供附表)或产品备案表;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号文等有关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同一包号)的政府采购活动。 (6)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采购项目包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法规其他规定要求; (9)本项目兼投不兼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