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长丰镇中心幼儿园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竞争性磋商
海南
-万宁市
项目概况
万宁市长丰镇中心幼儿园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名门广场北区B1座15A1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6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XYC2024-40
项目名称:万宁市长丰镇中心幼儿园2024-2025年度食堂食材供应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4.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已办以上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即可]并加盖公章;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3具有良好的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的“失信被执行人”和()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声明函或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