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6加利至六凤沥青路面修复养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
-贵港市
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822001
项目名称:S206加利至六凤沥青路面修复养护工程
预算金额:403.3449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3.3449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S206线加利至六凤K284+400~K286+400段进行路面大修,大修里程 2km,含路面工程、交安工程、防护工程、排水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必须为中小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附表(建筑业)为划分标准。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投标人资质应满足以下条件:具备有效的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同时具备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如无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仅具备有效路基路面养护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的也同样可以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量分包给具备实施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的企业。(注:要求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完全一致。)3.4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在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19年7月1日之后)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2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施工;或累计成功完成过5公里(或以上)的二级公路(或以上)的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施工。注:(1)成功完成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2)施工业绩是指工程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应当与其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填报并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发布的相关信息一致,并提供“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网址: 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彩色打印页,即包括“工程名称”“项目类型”“合同价”“主要工程量”“人员履约信息”等栏目在内的项目详细信息网页截图打印页。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3)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页面截屏打印页”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任何业绩证明材料均不予以认可。3.5 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投标人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不存在被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或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作出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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